作者loveekin (黑蜘蛛兒)
看板Kaohsiung
標題[閒聊] 網路之狼請小心
時間Sun Jun 15 18:13:56 2014
是這樣的 我夢到友人告訴我 她在line上認識某網友一段時間 (沒有對方手機號碼 用ID加入的) 碰面幾次後 卻被xx 友人身心受創 之後該男卻立刻退出line 就有如人間蒸發一樣 因此決定報案 但由於Line非屬本國企業 若非公訴重大刑案無法請求司法協助 警方也頗無奈 還好 也不是沒有線索 有照片~!!!! 高雄人 只是需要正義之士幫忙 我夢就醒了... -- 醒來發現手機有奇怪的照片 這是駁二的鹹蛋超人和蠟筆小新特展宣傳照嗎??
http://ppt.cc/R--L http://ppt.cc/YxYP 有相關線索 站內信 謝謝大家 當事人會提供獎金(不是p幣) 第5,10,15,20,25,30,35,40,45,50 推各贈100p 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9.14.96.206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Kaohsiung/M.1402827245.A.A0C.html ※ 編輯: loveekin (119.14.96.206), 06/15/2014 18:19:35
噓 kangfox :沒憑沒據連對話都沒有....還真的只是一場夢 頗呵... 06/15 18:20
所有證據是提供警方不是你, po文若非事實已涉悔謗 當事人可提告 po只是希望找人 和提醒大家 而不是要公審 有什麼罪 不是你我決定的 就是出來面對而已
推 fssh710020 :根據本鍵盤柯南的觀察 他應該是男的 20~30歲左右 06/15 18:20
→ fkps50106 :高雄人也算高雄點? 06/15 18:20
推 rererere147 :被強X? 06/15 18:21
噓 blast1 :這標題還有這內容..... 06/15 18:21
※ 編輯: loveekin (119.14.96.206), 06/15/2014 18:26:29
推 yoshiringo :推 06/15 18:22
→ vi000246 :既然都決定報案 為何沒留下DNA證物呢 06/15 18:25
→ camry2006 :要寫就寫明 你以為寫"夢到"就不受法律約束? 06/15 18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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