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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加達北區迎賓圓環旁的天橋上,年輕少婦帶著兩名幼子,向行經天橋的路人討錢。 新加坡記者林以君/雅加達攝影 |
印尼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長期以來想要掃除街頭乞丐,印尼與大馬的辦法是,只要你給乞丐錢,政府就罰你更多錢。印尼曾查獲部分乞丐周休二日,「月薪」還可達四萬元台幣。
因為外籍乞丐集團壓境,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市政局做出決定,只要在吉隆坡鬧區金三角區發現民眾拿錢給乞丐,將處罰施捨者一五○令吉(約台幣一千三百元)。
印尼首都雅加達省西區市政府上月底引用二○○七年通過的法令,呼籲民眾不要給乞丐錢,否則罰款兩千萬盾(約合台幣五萬一千元);因為按照法令,乞丐是非法職業,但因民眾愛心泛濫,雅加達市的乞丐才越來越多。
新加坡目前人口約五百卅餘萬人,二○一○年有一三三名乞丐被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人員帶離街頭,之後每年統計的街頭乞丐數均下降,今年上半年僅卅八人。
新加坡在東南亞各國中有相對完善社會福利與救濟制度,外籍乞丐通常比本土多。新加坡法令規定,乞丐被捕定罪後,可能被判兩年有期徒刑或罰款三千星幣(約台幣七萬兩千元)。
雅加達北區迎賓圓環旁的天橋上,一位年輕少婦帶著兩名幼子,在七月九日總統大選期間向行經天橋的路人討錢。有經驗的華裔年輕上班族廖小說:「她們在這裡,討不到什麼錢的。」天橋下是捷運施工地點,原來的市區快捷公車總站已封閉,人潮不再。
雅加達市每隔一段時間就來一次掃除街頭乞丐行動,二○○九年社會局官員逮捕十二位施捨乞丐的市民,罰款十五萬至卅萬印尼盾(三八七至七七四元台幣),也逮捕卅名乞丐及行乞集團負責人。
去年十二月,印尼經濟雜誌報導,雅加達社服官員在南雅加達區找到兩名乞丐,發現他們身上有兩千五百萬印尼盾(約合台幣六萬四千五百元),這還只是兩周所得,平均每天可得約台幣四六○○元。
令官員們吃驚的是,他們跟蹤乞丐「下班」後去處,竟發現有些乞丐是在西爪哇區有自己的住處、農場、花園。
雅加達的乞丐就越來越多,但當局把施捨當成犯罪,引起質疑。這些東南亞大城市面對的困難在於,只要執法一鬆手,民眾就又對著乞丐分灑愛心,形成另一種循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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